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结婚礼金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结婚礼金到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送给谁就属于谁的财产呢?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为您分析:
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处理请求分割婚姻礼金的案件,除了要考虑法律原则、举证责任和可予参照适用的法条规定外,还要结合人情世故、一般社会经验法则和婚姻举办花销等方面情况,力争使案件处理得更加公平合理。
徐涛律师建议采取一些措施避免日后的利益纠纷:
一是婚姻礼金登记本应作详细记载。婚宴上的礼金登记本不是炫耀和显摆,而是对亲朋好友赠送礼金的详细记录。礼金登记本不仅要记载来宾姓名和礼金数额,更要分门别类记载来宾属于新婚夫妻双方还是其父母的亲朋好友。如此记载不仅能将礼金登记本作为美好回忆的载体,亦能使得婚姻礼金的来源一目了然,便于日后回赠还礼。同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一般规则,一旦发生纠纷,礼金登记本可以为礼金归属和数额的认定提供直接证据。
二是新婚夫妻及其父母应事先明确约定。婚姻礼金涉及一般民法上的赠与和婚姻法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由于其来源复杂,赠与对象和目的不易判断,加之法律无明确规定,因此,新婚夫妻及其父母对婚礼上收受的礼金进行明确约定十分必要。约定内容可包括置办婚宴费用是否在收受的礼金中扣除,收受的礼金归谁所有,将来的回赠还礼由谁负担等。根据意思自由和法无明文规定不禁止的民法精神,将婚姻礼金自愿约定为属于新婚夫妻共同所有还是一方的父母所有,不仅不违反法律规定,反而能避免相关纠纷的产生。
三是明确来宾的意见和意图。婚姻礼金本质上是一种赠与,是亲朋好友对新婚夫妻甚至对双方家人的一份祝福。一般而言,如果来宾无明确的赠与对象,应当认定是对新婚夫妻的共同赠与,并作为新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对待,离婚时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如果亲朋好友赠与礼金时,特别表明其礼金是给男方或女方或其父母等家庭成员的,则应尊重来宾的真实意思表示,将这部分礼金认定为属于特定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