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位糊涂的父亲老赵,今年48岁,是一名煤矿工人。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份的一天老赵19岁的儿子小赵(已判刑)无证驾驶一辆轿车(附载老赵、小青、大虎等三人)在路上行使时,与前方同方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苗某追尾相撞,事故发生后,小赵未报警也未保护现场,并与老赵和小青、大虎,将被害人苗某抬上轿车送至医院救治,当日晚苗某因严重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其后,小赵在父亲老赵的带领下离开医院回到家中躲避。老赵在明知小赵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的情况下,安排车祸当日乘车的小青、大虎进行串供,又指使有驾驶执照的大虎顶替小赵到公安机关投案作伪证,以达到小赵逃脱法律制裁的目的。
老赵对孩子的爱没有错,但当小赵触犯法律时,老赵如此溺爱,甚至以亵渎法律为代价逃避责任,然而亲情终究代替不了法律,老赵的“护犊”最终只能是错上加错,自食其果。
山阳法院认为,被告人老赵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老赵系初犯,且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