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是大连理工大学某专业硕士研究生,回家度暑假期间巧遇高中时的女友孟某,两人旧情复燃。在孟某要求与其前男友荣某分手的时候,荣某以在网络发布孟某裸照为要挟,并威胁孟某的人身安全。被告人李某试图通过和解摆平此事,但遭到被害人荣某的言语侮辱,李某顿生杀意,并制作了详细的杀人计划。2009年9月5日上午,李某购买水果刀、西瓜刀、汽油等作案工具,晚上11点左右,骑自行车到茗仕花园小区门口的农田内,将其大学好友王某电话约来为其帮忙,将西瓜刀交于王某。随后,被告人李某电话约荣某至此处,李某首先引发争吵,当争端白热化,荣某不忍而主动发起人身攻击时,李某采取刀刺腹部、刀砍头部、手掐颈部等手段将荣某杀害。在杀害荣某的过程中,王某采取脚跺头部、膝盖跪压荣某腹部等手段予以帮助,后二人又共同将荣某尸体转移至南外环大桥南、复新河沿上。
次日,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不久同案犯荣某也被警方抓获。不到一周的时间,警方就获得了此案全部真实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