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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

2008-08-13 15:35:04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48  文字大小:【】【】【
简介: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医药事业 发展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7〕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已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医药事业

发展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7〕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长沙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湘发〔2007〕5号)精神,全面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使其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
  我市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市卫生改革发展蓝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市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全市有5所二级规模的中医医院,其中3所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有114个中医类诊所和21个中医类门诊部。市、县两级综合医院均设立了中医门诊及住院专科,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适宜的中医药诊疗服务。二是开展创建中医药发展先进集体工作。浏阳市和宁乡县政府均获得省级中医药示范县(市)称号,岳麓区政府被评为国家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宁乡县资福乡卫生院、浏阳市古港镇中心卫生院、望城县高塘岭镇卫生院等单位被评为省级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示范单位。三是建设了一支中医药人才队伍。各医疗机构都重视培养引进中医药专业人才和中医学科骨干,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医药人才培训,重点培养名医,充分发挥名医效益。四是努力发掘巩固发挥中医药服务潜力和中医药科技成果,树立中医名牌。各中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实施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五是较好地开发了中药产业。在中药的种植、开发、提取、生产和流通等方面初步形成了规模和实力。
  但总体而言,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还滞后于整个卫生事业的发展。部分中医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较差。各类医疗机构仍存在重西医轻中医的倾向,开展中医药服务还较欠缺,中医药治疗率呈下降趋势。中医药人才的录用、引进、培养、素质提升等还缺乏健全的长效机制。中医药科研的开发应用还有差距,中医名牌树立不足。少数中医医疗机构呈萎缩状态。
  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中医与中药协调发展的原则,制定并实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中医药产业体系,加强中医药专业队伍素质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建设,实施中医药事业的“名医、名药、名牌”战略和自主研发创新工程,优化中医药文化氛围,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适用、价廉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我市“十一五”后期的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主要是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显著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和中医药服务水平,大力增强中医药科技研发创新能力,逐步扩大中医药产业规模,使中医药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服务发挥重要的作用。在2010年之前,重点建设好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中医诊室)及中药房,基本达到建设标准,8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建立并实行中医药人才的在职培训、师承教育、学历教育、中医药学科骨干(带头人)培养及中医药专业人才引进使用等工作机制,巩固和壮大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中医药专业人才素质;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临床应用研究开发、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及引进推广工作,提高医疗机构的临床中医药应用比例;大力开发中药产业,打造知名中药企业和中药产品,规范中药种植、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管理,逐步增强中药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具有规模的市属中药材生产企业应尽快通过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到2020年,使我市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覆盖面更广、能力更强,中医药队伍结构、素质、水平更加优化,中医药自主创新和中医药产业更具规模实力,中医药文化得到充分发掘、继承和弘扬,成为中医药强市。
  三、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
  1、建设中医“名院”。建立完善以市、县(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城乡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积极争取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政策指导支持和经费投入,建好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到2010年,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浏阳市中医医院、宁乡县中医医院力争达到三级乙等标准,成为特色明显、优势突出,人才、管理、服务、技术、设施一流的现代化中医医院。长沙县中医医院和望城县中医医院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现在,考虑长远,及时调整和适度发展中医药诊疗服务。对一些规模大、中医特色明显的一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创造条件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水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中医专科专病门诊、住院科室及中药房。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的中医师应占医师总数的50%以上,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应占医师总数的30%;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中医师应占医师总数的20%以上。
  2、创建中医“名科”。继续发掘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推进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拓展中医药服务项目,加大省、市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力度,力争建设成省级重点中医专科2—3个、市级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中医医院建立完善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骨伤科。开展对肿瘤、肛肠、肝炎、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骨伤等重点疾病的中医中药防治研究,充分发挥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优势,提高防治水平。
  3、培养中医名医。一是采取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形式,加快我市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二是着力培养中医学科带头人,建立合理人才梯队;三是做好名老中医的师承教育工作;四是选拔优秀中青年临床医师进行系统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养新型中西医结合人才。到2010年,培养造就省、市级名中医6名,市级中医学科带头人10名,中医专科人才30名,基层中医骨干100名。
  (二)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认真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积极采取优质、方便、价格合理的中医药服务措施,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养身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增加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的广度,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运用中医药防治疾病。依托县(市)、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积极运用简、便、廉、验的中医药诊疗技术防治疾病,提倡用中药(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和草药)、针灸、推拿、拔火罐、刮痧、敷贴、熏洗和穴位注射等中医特色治疗方法。实现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与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作用,切实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中医科(诊室)及中草药房,配备中医药诊疗设备及20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和常用中成药。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一名中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乡村医生),药柜配备一定数量的饮片和中成药,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三)扩大中医中药的社会影响
  继续实施创建农村中医药先进县(市)、农村中医药示范乡镇卫生院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营造良好的中医药发展社会氛围。浏阳市和宁乡县应巩固中医药先进县(市)的成果,岳麓区和天心区应巩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成果。每个县(市)应创建3—5所中医药示范乡镇卫生院,每个区应创建1—2个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各医疗机构应树立中医药的临床地位,提高中医药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加强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和中医适宜诊疗技术的推广,加强基层中医药的业务指导。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救治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健全完善在职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岗位培训,扩大再教育的覆盖面。利用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的人员技术优势,建立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做好农村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技术骨干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对新毕业中医药人员、在职中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卫生室等三个层次的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我市中医药人员水平。
  2、制定中医药师承教学实施办法,鼓励名老中医药人员带徒授业传技,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临床优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名中医。市中医医院要为重点中医专科配备1—2名中医博士。全市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引进培养30名具有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硕士、博士水平的中医药骨干。
  (五)促进中医药科技事业发展
  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总结推广和中医药科技项目攻关,重点进行中药应用性研究,对中医临床诊疗技术进行整理研究、推广应用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对具有重大前景的科研项目,在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予以保证,使科研成果有所突破,争取承担国家级科研1项、省级科研课题2—3项。
  (六)全面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积极传播弘扬中医药文化
  中医医疗机构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窗口。市中医医院在二期工程建设及环境、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应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建好中医药文化室,介绍中医药发展历史、发展方向、专家文献专著、中医药制剂、中药饮片及标本。在市政建设规划中,将修建医圣张仲景文化墙等纪念性标志纳入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文化的对外宣传和传播。
  (七)加快中药产业发展,提升中药产业竞争力
  1、推广特色中药材GAP种植技术。通过政府引导扶持3-4家中药材种植的龙头企业,按GAP的技术要求规范栽培,打造浏阳市的栀子、长沙县的北山梅和宁乡的黄姜等三大特色中药原料生产规模。
  2、建立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中的中药原料中间体提取、中药饮片制作、中成药生产和中药保健食品加工生产基地,全力培育长沙品牌。将中医药产业建设成为长沙的重要产业,支持中药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发展成为在国内、省内有重要影响的中药厂家。在引资、贷款和税收等政策上予以支持。中药企业要自主创新,研发新产品,拥有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推出2-3个名牌,并形成规模生产,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3、建立中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好3个中医药公共技术中心。利用湖南中医药大学在中药材资源调查、质量评价、良种繁育和规范化种植等方面的雄厚技术力量,并依托中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和中南林业大学,建立1个中药材GAP技术研究中心;以九汇现代中药和金农植物资源为骨干,联合湖南农业大学,建立1个中药提取关键技术平台;以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为基地,联合中南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以及各类医药企业,建立1个中药研究开发、检测技术平台。
  4、建立中药现代物流业。争取政策,加大投入,规范管理,进一步建设好高桥大市场的国家级中药材批发市场,使其成为中南地区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促进中医药零售企业的协调健康发展,规范中药的流通程序,制定合理的价格,保证人民群众放心购买、安全使用。积极稳妥地推行中药店中医坐堂试点及推广工作。
  四、切实加强领导和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保障
  市及区、县(市)政府成立中医药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工作,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扶持,将中医药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为中医药发展提供各项政策保障。继续将中医药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同时,要将政府举办的中医药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大力扶持中医药机构的基本建设。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吸收社会资本,发展民办中医医院。完善补偿机制,卫生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价格政策,调整针灸、推拿、中医正骨等传统中医药服务项目的价格。市及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增配中医药管理人员编制,强化中医药管理职能。各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建设,共同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xu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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