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即将开始,但仍有不少人要坚守工作岗位,如何计算加班费成了大家关心的话题。那么,2014年春节的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呢?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涛律师为您分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通知,2014年春节假期安排如下: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提到,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月3日到6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由于今年除夕并非法定节假日,在当天加班不再享有加班费。根据国家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