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过程中,遭遇合同欺诈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买卖合同的过程中,遭遇合同欺诈的情形,在实践当中不少发生,被欺诈方对于如何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不得而知,为此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涛律师,为我们作出如下法律点评和分析:
无论是合同的民事欺诈还是刑事欺诈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和刑法的规定,在问题发生时,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
(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方有欺诈的嫌疑,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无效合同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暂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不予发货,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财产无法返还。
(3)终止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发现合同可能为欺诈性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被欺诈方应当暂时停止履行。
(4)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合同前或正在旅履行中发现合同属于欺诈性的合同,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欺诈性的合同无效。在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对方有欺诈嫌疑的,要及时起诉;在起诉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收集证据、写好起诉状等;在发现欺诈方可能处分或转移已经履行的财产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5)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合同欺诈的案件有许多都是触犯刑律的,欺诈方应负刑事责任。在发现欺诈方隐匿财产不能履行或欺诈方潜逃之后,被欺诈方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提供各种线索,收集有关合同欺诈的证据,协助司法机关快速侦破合同欺诈案件,以挽回因合同欺诈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企业在购销活动中,最重要的是在于合同履行环节,应有专人跟进,保证双方依约履行,督促相对人履行义务,及时发现相对人的违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相对人违约后果的扩大,减少自身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