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活动中,买方要注意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买到禁止买卖的二手房。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涛律师为您分析哪些二手房禁止买卖: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但是没有将出卖情况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徐涛律师建议,若是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买卖,还要审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无下列禁止买卖情形。
对于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为一人,出卖人属于已婚人士的,应征求其配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