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热点关注 | 法制新闻 | 法律顾问 | 诉讼仲裁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侵权纠纷 | 建筑房产 | 婚姻家庭 | 刑事辩护 | 行政争议 | 知识产权 | 涉外法务 | 制度文书
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法律顾问 >> 实务操作 >> 职工早退去超市购物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职工早退去超市购物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2013-11-26 22:29:07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33  文字大小:【】【】【
简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上下班途中的迟到早退绕道行为,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则是本案认定的关键。“上下班途中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上下班途中的迟到早退绕道行为,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则是本案认定的关键。“上下班途中”,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合理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合理路线。

    所谓合理的时间,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上下班的时间,二是上下班途中的时间。对于上下班的时间,一般用人单位都有严格的劳动纪律,要求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对此规定,无可厚非。员工迟到早退,违反了劳动纪律,就应当承担劳动纪律的处罚,这也是合理的,也为法律所支持。但是,员工因迟到早退所承担的责任,不能突破法律的限度。员工虽说迟到早退,但是,如果迟到时的目的是为上班,或早退的目的是为回家,性质仍为上下班。对于上下班途中的时间,除了考虑两地的距离外,还应当充分考虑道路的畅通情况,代步工具的种类和性能、天气变化情况等因素,以足以保证劳动者能够顺利到达目的地为基线;所谓合理的路线,一般是两地的最直接、最通达的路线。在职工没有走最直接、最通达的路线上班或下班,而是绕道上下班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劳动者绕道的理由。理由正当,则绕道也应视为合理路线。

责任编辑:tang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更多

·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推荐...
·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风险...
· 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四...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
· 企业对客户、合作伙伴的...
·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 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
· 一份好的合同要确保六个要件
· 民营企业上市基本流程
· “充100送100”是馅饼还...

推荐文章

更多

·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推荐...
·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风险...
· 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四...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
· 企业对客户、合作伙伴的...
·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 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
· 一份好的合同要确保六个要件
· 民营企业上市基本流程
· “充100送100”是馅饼还...

热点文章

更多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
· 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四...
·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风险...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工作相册 | 工作日志 | 本站服务

Copyright 2006-2008 www.cs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沙律师网版权所有 湘ICP备06003863号
徐涛律师手机:13707319816 业务联系邮箱: xtlawye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