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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代理

2008-02-04 10:09:16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055  文字大小:【】【】【
简介:刑事案件代理简介 自诉案件的律师代理 需要律师代理的自诉案件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 ...

刑事案件代理简介 

自诉案件的律师代理

需要律师代理的自诉案件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公诉案件的律师代理

公诉案件中的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公诉案件代理律师的权利义务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基于被害人的授权,代为行使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另一部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代理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公诉案件律师代理的工作主要有: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审查起诉阶段的代理工作、出庭参加诉讼的工作以及庭后的工作。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律师代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代理的概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律师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要依法办理委托手续。

律师接受委托后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委托人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指导、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进行调查,申请鉴定;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参加法庭审理,指导、协助或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参加调解;征求委托人对一审判决、裁定的意见,协助委托人对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律师接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提供法律帮助。

辩护
  辩护是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委托,取得其授予的辩护权后,依据律师法第28条规定,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由于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于种种原因而不能很好为自己辩护,因此律师辩护对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第一次被告传讯后有权介入诉讼。虽然此阶段不是行使辩护权,但却为了后来行使辩护权做准备。因此修改过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也列入辩护范围。
  同一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可以为分别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多名被告辩护,但不允许同一律师同时为共同犯罪的多名罪犯辩护。总之,一个被告人可以请两名律师,但一名律师不能接受同一案件中两个以上被告人的委托。
  辩护律师依法辩护,不受被告人意志的约束。律师担任辩护人为其辩护,并不是站在被告人的立场上,而是站在国家和法律的立场上依法行使辩护权,执行辩护职能。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目的,在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维护其非法目的。
  律师担任辩护人,提出什么样的辩护意见,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都是根据他对案情的调查、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的上独立进行的,不受被告人意见的约束,当然也不必征得被告人的同意。
  律师担任辩护人,并不说明律师是被告人的代言人。在辩护过程中,律师不能无原则地迁就被告人的无理要求,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辩护人依法辩护,不受公诉人意志约束。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诉讼目的上与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是一致的。但是他们各自的职能是不同的。律师依法辩护不以公诉人或审判人员的意志为转移。律师的任务是反驳公诉人的控诉,提出和发现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律师与公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并且在法庭上平等地进行辩论。律师通过提出不同于公诉人的材料和意见,使法院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作出符合法律的处理结果。

其他代理人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还可以接受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委托,分别为受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自诉案件原告人,以及申请再审的申请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在从事刑事案件代理工作中,律师工作基本同于辩护人所作工作,都要经过阅卷,会见在押被告人、调查取证等工作,只是在最后辩护人要拿出辩护意见,代理人要拿出代理词而已。工作中也同样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然,律师以代理人身份参诉时,应同时注意案件涉及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否则难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阶段

1、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代为申请取得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提出辩护意见;
  3、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审查管辖权、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有关材料、会见被告人、出庭辩护、提起上诉;
  4、担任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和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有关材料、调查取证申请鉴定、参与庭审、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xu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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