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热点关注 | 法制新闻 | 法律顾问 | 诉讼仲裁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侵权纠纷 | 建筑房产 | 婚姻家庭 | 刑事辩护 | 行政争议 | 知识产权 | 涉外法务 | 制度文书
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刑事辩护 >> 罪名详解 >>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2008-01-31 21:59:26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48  文字大小:【】【】【
简介:[释义] 本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遭明受损坏,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 ...

[释义]

 本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遭明受损坏,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据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说明]

一、本罪的犯罪构成。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为交通运输的安全,犯罪对象为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  只和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客观方面表现为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 坏,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本罪与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一是主观上一为故意一为过失;  二是本罪以结果论罪,而后者为行为犯。

责任编辑:xutao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更多

·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推荐...
· 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
· 《刑法》第347条第七款之...
· 刑法第64条的理解
· 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七条解析
· 危害行为的定义
· 背叛国家罪
· 分裂国家罪
· 煽动分裂国家罪
· 武装叛乱、暴乱罪

推荐文章

更多

·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推荐...
· 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
· 《刑法》第347条第七款之...
· 刑法第64条的理解
· 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七条解析
· 危害行为的定义
· 背叛国家罪
· 分裂国家罪
· 煽动分裂国家罪
· 武装叛乱、暴乱罪

热点文章

更多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工作相册 | 工作日志 | 本站服务

Copyright 2006-2008 www.cs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沙律师网版权所有 湘ICP备06003863号
徐涛律师手机:13707319816 业务联系邮箱: xtlawye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