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热点关注 | 法制新闻 | 法律顾问 | 诉讼仲裁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侵权纠纷 | 建筑房产 | 婚姻家庭 | 刑事辩护 | 行政争议 | 知识产权 | 涉外法务 | 制度文书
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合同纠纷 >> 法律法规 >> 房屋典权契约

房屋典权契约

2010-10-26 14:09: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7  文字大小:【】【】【
简介:立典权契约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将坐落x x x 楼房一栋,出典与x x x(以下简称乙方)使用,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前记房屋,出典与乙方,为期x年,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 x x x年x月x日止。 ...
立典权契约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将坐落x x x 楼房一栋,出典与x x x(以下简称乙方)使用,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前记房屋,出典与乙方,为期x年,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 x x x年x月x日止。

    二、 典价为人民币xx元,于本约成立后一次付清。

    三、 典期届满,甲方以原典价交与乙方,同时乙方将原典物点交甲方。

    四、 典权存续期间 ,乙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或一部灭失,应负赔偿责任,倘因出于不可抗力的,应依法处理。

    五、 典期届满,甲方如不赎回典物,乙方得依法拍卖典物,抵偿债务。倘乙方不履行交还原典物,应给付违约金,每日x元,以赔偿甲方因而所受的损害。乙方不得异议。

    六、 典权存续期间,如乙方为使用便利,对典物加以整修时,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典期届满,负责回复原状。

    七、 乙方非经甲方同意, 不得将典物转典或出租他人。

    八、 本约经双同签字后生效。

    立约人:

    出典人:x x x

    典权人:x x x

    x x x x年x月x日

责任编辑:tang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更多

·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限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网购商品包装拆了还能否...
· 试用期可以不为劳动者购...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推荐文章

更多

·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限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网购商品包装拆了还能否...
· 试用期可以不为劳动者购...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热点文章

更多

·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限制...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工作相册 | 工作日志 | 本站服务

Copyright 2006-2008 www.cs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沙律师网版权所有 湘ICP备06003863号
徐涛律师手机:13707319816 业务联系邮箱: xtlawye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