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有望4月初实施
2008-04-05 23:00:37 作者: 来源: 互联网 浏览次数: 53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简介: “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通过法定的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昨日接受中部六省记者联合采访时,就媒体高度关注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答问时说。 ...
“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通过法定的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昨日接受中部六省记者联合采访时,就媒体高度关注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答问时说。 周强向在场记者掰着指头例举了“征求民意”的相关程序和种种方式,“首先是公布决策草案,网上进行公布,然后通过听证会、座谈会、协商会、开放式听取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 《规定》(草案)2月初甫一公布即成为舆论焦点。起草工作历时近一年,共10章169条,以“公民享有更多程序权利,政府承担更多权利义务”为立法思路的法规,被誉为“全国首部政府自己约束自己行为的法规”,有学者称将“填补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空白”、“载入中国法制建设史册”。 草案中明确规定了十类事项为重大行政决策,包括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措施;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等等。 周强说,不仅仅是重大决策,还有行政许可、行政权力等等,都会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布,“包括一些行政部门的文件,必须统一登记后公开,目的是防止扩大部门利益。”周强称,“总而言之就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我们的目标是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周强主动回应现场记者“《规定》会否让政府作茧自缚”的质疑。他同时透露,省政府常务会议4月初再次审议后,即可颁布实施。 面对中部六省记者的镜头和话筒,周强坦率承认制订这部法规的目的是“吸引更多投资”。他举例说,香港为什么对全球投资者都有吸引力?最简单一点,在那里投资手续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下来,投入生产需要多少成本,都可以事先预计。 文章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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