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公民维权的意识也逐步增强,医患之间出现的争端日渐增多,在诉讼中,我们举证要注意收集哪些证据呢?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涛律师问您解答: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高级法院法医室或公安部门的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提供卫生行政机关的裁决证明。
9、如未经裁决,提供所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10、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徐涛律师建议当事人在权益受到侵害后,注意收集好以上的证据材料,以便在诉讼中争取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