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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网络传销

2012-04-06 13:54:03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79  文字大小:【】【】【
简介: 湖南新闻网长沙4月6日电 5日,湖南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确定今年以打击网络传销为重点,今年7月至9月全省将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加强防控破难题,加大网络监管和巡查力 ...
     湖南新闻网长沙4月6日电 5日,湖南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确定今年以打击网络传销为重点,今年7月至9月全省将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加强防控破难题,加大网络监管和巡查力度,对日常网络传销活动信息进行归集研判,积极发动群众监督和举报,对相关可疑网站开展网上巡查,并结合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对网络传销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利用公安部门的人口查询系统和通信管理部门的网站等级备案信息,对涉嫌网络传销的网站和可疑人员的网络活动进行重点排查,适时屏蔽、关闭涉嫌网络传销的网站,切断其传播途径;通过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加强对涉嫌网络传销的违法资金流向的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可疑资金交易并向工商、公安部门通报,加强执法协作,为打击传销编织一张“无形之网”。

  去年,湖南共捣毁大小传销窝点3968处,教育劝返遣散传销人员29730人次,抓获传销头目、骨干分子200余人,发出警示、提示100万余次,解救人员1002人次。工商部门行政处罚51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42起,破案1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27名,刑拘438人,逮捕189人,移送起诉183人,劳动教养240余人,冻结违法资金1.4亿元,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量刑37人。

  相关链接:2011年湖南省十起(网络)传销典型案例

  一、“11.13”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0年11月13日,长沙市公安局“局长信箱”收到大学生张晓霞(化名)父亲写的举报信,反映其女儿被骗入传销组织。经长沙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张晓霞卷入一个庞大的传销组织。该组织以浙江台州人为骨干,在长沙市以“做工程、修地铁、卖服装”为幌子,陆续骗取涉及广东、福建、安徽、浙江等多个省份的人员加入,最多时达2000余人。截止2011年3月31日,专案组捣毁该组织传销窝点351个,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79名,收缴银行卡157张,暂扣涉案车辆10台,涉案金额约1.5亿元。

  二、“康强国际”网络传销案

  “康强国际”网自2010年11月运行以来,以“上海康强”公司为掩护,以销售“香港康强”原始股为幌子,以原始股增值预期和发展下线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和发展会员,收取会员会费标准为每人3500元至108.5万元不等。

  2011年3月,常德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后,立即侦查,5月19日收网。先后抓获刘某、岳某等犯罪嫌疑人11名,批捕7人,查扣、冻结涉案资金物资2000余万元。

  三、“3.15”特大网络传销案

  2011年3月,衡东县发生一起保健品消费纠纷。经查,郭某经上线宋某介绍,通过购买“美国FKC国际有限公司”保健品,取得“FKC公司”网上“超级连锁店会员”经销资格。按“FKC公司”销售模式,以消费返利为诱饵,在衡东发展200多人为下线,涉案金额达51万元。

  3月15日,衡阳公安、工商成立“3.15”专案组,对“FKC公司”传销行为立案侦查。经侦查,该案涉案金额达12亿元,涉及成员20余万人,涉案地域覆盖湖南、香港20多个省市地区。目前专案组已抓获涉案人员30余人,查扣、冻结非法资金物资1800多万元。

  四、“ESL”特大网络传销案

  2011年2月,湘潭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杨某等人以销售“美国石油原始股”为由,在湘潭发展会员加入。因涉及资金较大,已涉嫌犯罪,于2011年3月29日移送湘潭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现查明:自2010年10月以来,马来西亚籍人迈克以澳门为基地,建立卓越控股有限公司(简称“ESL”),依托建立在美国的互联网服务器,通过骨干成员在全国建立网络传销团伙,以推销“ESL”网站美国石油原始股权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1000美元(7000人民币)以上的会费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在全国十个省市发展会员三万多人,涉案金额达5亿元。2011年7月14日收网,逮捕犯罪嫌疑人14名,刑事拘留14人,查封冻结非法资金物资6000万元。

  五、“3.30”特大跨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0年7月以来,以张某为首的传销团伙,在湖北省武汉市,以“湖北兴鄂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展涉嫌“纯资本运作”的传销活动,大肆发展下线,涉案人员多达2100余人,遍及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1亿余元。2011年3月30日省公安厅挂牌督办“330”特大跨省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1年7月,湘阴县公安局成功破获此案,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其中批捕16人、取保候审2人。

  六、香港“开心部落”网络游戏传销案

  香港“开心部落”游戏平台,设立“开心农场”、“开心淘宝”、“游戏股票”三个游戏子系统,采取交纳会员费的加盟方式发展会员。每个会员须交纳1000-12000元不等金额,获取四个不同等级会员资格,并鼓励会员介绍他人加入,从而获得直销奖、销售奖、辅导奖。

  2011年3月份以来,何某以“香港开心部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在邵阳直接和间接发展会员14人,获取直推奖、销售奖、辅导奖共计23964元。邵阳市工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香港仟亿公司”传销案

  当事人张某等三人于2008年10月经人介绍加入“香港仟亿国际世贸公司”,于2009年9月来益阳从事传销活动。将传销人员分为ABCDE五级,要求加入该组织的每人必须购买1-11份不等产品,获得加入资格,且要求每个会员发展直接下线,再由每名下线发展自己的直接下线,以此类推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传销网络组织结构,从中提取直接及间接提成。经查明,张某三人共发展45名直接或间接下线,因此案已涉嫌犯罪,益阳市工商局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011年8月20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18万元。

  八、袁某组织“连锁经营”传销案

  该“连锁经营”机构规定必须缴纳3800元(其中3300元为入会资格的份额数,500元为服装费)不等申购款后成为其会员。具备会员资格后可以自己购买或发展下线购买机构的份额从中获利,具体营销模式是“五级三阶制”。现查明,自2010年1月以来,当事人收取下线会员张某申购款354.95万元。

  长沙市工商局岳麓分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4.95万元,并处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深圳文斌公司”传销案

  2007年5月,何某经陈某(已判刑)介绍,一次性申购11份产品(36800元)加入“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代号为“白雪”。该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阶制”,以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他人购买商品作为获利依据。何某凭借购买的商品份额一跃成为了高级业务员,四年内直接发展下线3人,间接发展下线若干名,名下产品份额发展到700多份,从中非法获利10万元左右。案发后,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追缴其违法所得6万元。2011年10月31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量刑,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十、“江苏佰康公司”传销案

  2010年9月起,江苏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永州市蓝山县招聘销售员,规定:需自己消费或销售该公司4000元产品,再介绍别人消费或销售该公司4000元产品后,方可成为公司的销售员。自己直接介绍的两个销售员再发展的销售员,每两边各销售4000元,达成1:1的对碰比例时,自己可获得售后服务提成奖等多项奖励。2010年11月起招聘国际网销售员,规定需要自己消费或销售公司产品满30000元才算是公司的正式销售员,公司设有销售利润提成奖、批发利润提成奖、售后服务提成奖。2011年8月3日永州市工商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对江苏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在蓝山从事传销活动的骨干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责任编辑: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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