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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担心继承权受损不同意60岁父亲再婚

2012-03-31 09:52:26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9  文字大小:【】【】【
简介: “想再婚,可儿子不同意,怕会有赡养、遗产纠纷。”最近,家住天心区的张先生有点烦恼,一边是儿子,一边是准老伴。张先生想知道,自己跟李女士结婚,到底会不会有儿子所说的遗产问题和赡养问题的纠纷出现 ...
     “想再婚,可儿子不同意,怕会有赡养、遗产纠纷。”最近,家住天心区的张先生有点烦恼,一边是儿子,一边是准老伴。张先生想知道,自己跟李女士结婚,到底会不会有儿子所说的遗产问题和赡养问题的纠纷出现。昨日,张先生致电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对此,律师卿丹表示,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重组家庭不影响原子女继承权益。

  张先生今年60岁了,刚刚退休。妻子十多年前去世,退休后孤独的张先生想找个老伴。在别人的介绍下,张先生认识了同样丧偶的李女士,李女士有两个成年子女。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两人准备办理结婚证。没想到,结婚这事遭到了张先生的儿子小张的极力反对。小张认为,张先生这个年纪了还跟别人结婚,以后既增加了自己的赡养责任,财产也要被别人瓜分一部分,很不高兴。“希望儿子能理解我,退休后我确实感觉很孤单。”张先生说。

  律师卿丹表示,小张其实是多虑了。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的有继承权利的继子女是指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利的继父母是指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张先生和李女士现在结婚,子女都已成年,因此小张对继母没有赡养的义务。继母那边的子女也没有继承张先生财产的权利。因此张先生跟李女士结婚不会增加小张的赡养负担,对方的子女也不会影响小张的继承利益。

  而退一步讲,任何公民都有婚姻自主权的,不受任何人干涉,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说到底张先生的儿子根本无权干涉父亲的婚姻问题。

责任编辑: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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