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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出台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2008-04-05 22:44:40  作者:  来源:长沙市政府门户网  浏览次数:107  文字大小:【】【】【
简介: 《长沙市“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即将出台,并请市民提出修改意见。根据《标准》要求,新建的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得小于800平方米。 《标准》要求,原则 ...
    《长沙市“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即将出台,并请市民提出修改意见。根据《标准》要求,新建的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得小于800平方米。

    《标准》要求,原则上长沙每个社区一个农贸市场,服务半径1千米以内。新建市场经营面积应不小于800平方米。农贸市场经营布局按商品种类分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间距不少于5米;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卫生间、垃圾房的间距应大于10米。

    《标准》还要求,熟食间要设有洗手、消毒设备。另外,市场要设置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市场设置卫生间(不得设置在熟食经营区域内),按不低于二级公厕标准建设。

责任编辑:xu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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