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热点关注 | 法制新闻 | 法律顾问 | 诉讼仲裁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侵权纠纷 | 建筑房产 | 婚姻家庭 | 刑事辩护 | 行政争议 | 知识产权 | 涉外法务 | 制度文书
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离婚时,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如何分割?

离婚时,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如何分割?

2015-12-15 19:06:31  作者:黎衡山律师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简介: 离婚时,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如何分割?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涛律师团队成员黎衡山律师提示您: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 ...

    离婚时,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如何分割?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涛律师团队成员黎衡山律师提示您: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上述所称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所谓“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通常包括相关的工作已经完成,由于合同的约定或其他付款事宜的拖后致使离婚时暂没有取得的收益。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已经明确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责任编辑:xutao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更多

· 离婚时,知识产权的财产...
· 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
· 离婚时,怎样分割知识产...
·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须知
· 初创中小企业应如何规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推荐文章

更多

· 离婚时,知识产权的财产...
· 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
· 离婚时,怎样分割知识产...
·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须知
· 初创中小企业应如何规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热点文章

更多

· 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
· 离婚时,知识产权的财产...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工作相册 | 关于我们 | 本站服务

Copyright 2006-2008 www.cs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沙律师网版权所有 湘ICP备15017377号
徐涛律师手机:13707319816 业务联系邮箱: xtlawye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