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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审计管理工作制度参考文本

2008-01-27 12:21:07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366  文字大小:【】【】【
简介: 企业审计管理工作制度参考文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规定,作为审计工作的 ...
企业审计管理工作制度参考文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规定,作为审计工作的依据。
  1.2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法规和我厂的方针目标、规章制度、对全厂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任务和范围
  2.1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工厂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国家财产,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2.2审计工作的范围:
  (1)厂部各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可行性;
  (2)基建扩改工程、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3)专项工程的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
  (4)财务收支、专项贷款等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5)固定资立报废的合理性;
  (6)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外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
  (7)厂部及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往来、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8)确定离或改任的经济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情况;
  (9)制定或参与研究制定工厂有关规章制度及检查其执行情况;
  (10)办理审计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其他事项,配合上级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第三章机构
  3.1成立厂审计委员会,并逐步完善以专业审计为主、兼职审计为辅的内部审计体系。审计委员会由厂长、总会计师、纪委书记等人组成。厂长任主任,总会计师任副主任。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方面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3.2审计室是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它依照本规定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对全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3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和我厂的情况,聘请若干名有财务、工程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特长的基层职工为兼职审计员。其主要任务是为审计室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协助审计室对本单位的审计和交流审计工作经验。
  3.4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过厂长或厂长授权人批准,可聘请临时审计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3.5审计室在业务上受到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四章职权
  4.1审计工作的主要职权:
  (1)有权调审或就地审查各经济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决算及分配方案,查询有关的文件、工艺设计图纸和资料;
  (2)有权参加有关的会议;
  (3)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4)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等事项的意见;
  (5)对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经厂长批准,有权采取封存其帐册和冻结资金临时措施,必要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6)有权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
  第五章程序
  5.1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1)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和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审计方案,然后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三日之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
  (2)对被审单位如实提供的资料进行审计,审计终了,及时写出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后,报送厂长批准,对于复杂的审计项目,由审计委员会进行仲裁,再发出审计决定,被审单位必须;
  (3)被审单位在收到审计决定后如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或上级审计机关提出申诉;审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处理决定予以纠正,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第六章奖惩
  6.1对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和对揭发检举违反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有功人员都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6.2对阻挠、破坏审计人员行使职权的,打击报复检举人和审计人员以及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甚至诬告、陷害他人的都应对直接责任者予必要的处分,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6.3审计人员泄露机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和挟嫌报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批评、纪律处分或依法制裁。
  第七章附则
  7.1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7.2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审计室。

责任编辑:xu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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