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姐(化名)与刘先生(化名)三年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但是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期间张小姐怀孕,之后双方分手,之后张小姐生育了一男孩。在小孩成长期间,刘先生一直未承担起任何的抚养义务,无奈之下,张小姐只得通过湖南公共频道情感帮帮帮栏目进行求助。对于此事,徐律师认为,张小姐与刘先生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于在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对于刘先生而言,同样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刘先生如果不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张小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该节目将在湖南公共频道情感直通车栏目中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