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徐涛律师随同长沙政法频道精彩楼吧记者一起,到南门口步行街一楼盘处理一起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
张先生(化名)于2006年底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协议》,之后按照约定交纳了部分款项。之后开发商以张先生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房屋款项为由,不再与张先生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张先生认为,其已经按照开发商业务员所确定的时间签定了合同,但是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房价已经上涨而故意拒绝签定合同。楼市记者对此事联系了开发商的负责人,并到销售中心进行了调查,同时还与当时的业务员进行了电话联系。徐涛律师对此事进行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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